根据《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〈药品经营许可证〉注销的管理规定》(粤食药监法〔2013〕26号),至2023年7月19日,我局已依法注销龙川县鹏康药店的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。现予以公布。
许可证号 | 许可证标明的有效期限 | 企业名称 | 法人代表/负责人 | 注销日期 | 注销原因 |
粤DB7626211 | 2023年05月30日 | 龙川县鹏康药店 | 朱钰娜 | 2023年7月19日 | 许可证过期 |
龙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3年7月19日
http://mpa.gd.gov.cn/zwgk/jgsz/ypltaqjgc/dsjgg/content/post_4222856.html